1. 加入同学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凡归国留学人员,承认本会章程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会员二人介绍,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1)具备海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2)国内大学专科以上院校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厂矿企事业单位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时间达一学年以上者。(3)国家派遣的高级访问学者,在国外时间达半年以上者。(4)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需经本会两名理事推荐。
2. 海外留学人员能否入会?
在海内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有成就、有影响但未回国的福建籍(或在福建工作过)海外留学人员,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会海外分会及相关机构推荐者,由会员二人介绍,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海外会员。
3. 入会是否必需经介绍人推荐?
不是必须,申请人可请我会会员做介绍人,也可由省会推荐介绍人。
4. 港澳求学能否入会?
除港澳回归之前求学并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学长符合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外,不再接受港澳求学学长的入会申请。
5. 入会有关证明材料如何办理?
缺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签发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登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学历学位认证”栏目申请办理(www.cscse.edu.cn);2)咨询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0591-8767 9820,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3)咨询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0592-539 6698 / 539 6699,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符合入会条件的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进修、讲学的访问学者,或其他无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需提供国外有关机构的“邀请函”、“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签发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